桑经普办〔2023〕2号
桑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桑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县级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相关股室: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3〕3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张政发〔2023〕7号)和《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桑发〔2023〕9号)精神,经桑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研究,并报桑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朱家台社区开展桑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通过全面模拟普查业务流程、主要环节,重点检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表式、指标、组织方式和数据处理软件等的科学性、可行性。通过试点,发现实施经济普查各个工作环节尤其是单位清查和普查入户登记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实践经验,探索高效组织实施经济普查的方式方法,为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正式开展奠定坚实的业务技术基础,培养高素质的普查队伍。
二、试点范围、对象和时间
试点范围:县级综合试点选择朱家台社区开展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参照省级市级综合试点方案执行。试点对象:对试点范围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试点。试点时间:试点登记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填报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试点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8月5日。
三、试点内容和方法
对试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的基础上,对金融、铁路和军队系统普查范围外的普查对象进行普查登记。
(一)一套表单位
纳入一套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由普查员上门采集或自主填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
(二)非一套表单位
纳入非一套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由普查员上门采集或自主填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
(三)个体经营户
试点地区所有个体经营户由普查员上门采集或自主填报《个体经营户清查表》、《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登记表》。
四、组织领导
县经普办负责组织协调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保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钟 华 县统计局局长
王 莉 县统计局副局
罗 忠 澧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钟 波 桑植县朱家台社区总党支部书记
成 员:黎霖钰 县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人
罗天祥 县经普办工作人员
李智元 县经普办工作人员
谷月红 澧源镇经普办负责人
饶 炼 澧源镇经普办工作人员
唐婉娟 朱家台社区宣传委员
刘 添 朱家台社区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二个普查小组,每个普查小组由县经普办1人,社区2人,镇政府1人组成。
五、试点实施步骤
(一)落实试点工作人员。将朱家台社区划分为2个普查区,根据普查区工作任务需要,每个普查区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一个普查小组完成普查登记。
(二)试点经费及物资准备。所有试点经费及物资由社区负责。
(三)宣传动员。试点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认真搞好普查试点宣传工作。
(四)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县经普办协助试点单位根据试点工作需要选调或聘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原则上,普查指导员由社区(居委会)干部担任。普查员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其他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好的人员担任。
(五)综合试点业务培训。经普办业务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县经普办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重点培训经济普查工作流程及经济普查基础知识等。
(六)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区划分参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模式开展,在四经普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区界线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县经普办负责完成对试点地区的普查区纸质图的绘制工作。
(七)部门资料收集整理。县经普办提供县级负责的编办、市监、民政、人社、司法、宗教、卫生、教育、交通、旅游、工商个体户等单位名录底册,指导试点区做好单位比对工作。
(八)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在朱家台社区召开五经普县级综合试点工作启动会。
(九)编制清查底册。县经普办及社区负责对试点区持纸质报表逐户进行清查工作,上报清查表和清查底册。
(十)普查登记。县经普办根据单位清查底册的相关信息,按照单位普查工作流程对试点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逐一进行地毯式实地入户登记。在集中入户登记阶段,2个普查小组人员集中开展入户登记工作。
(十一)数据审核、验收和汇总。县经普办对试点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市经普办负责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完成数据汇总评估。
(十二)试点总结。县经普办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六、试点工作进度安排
主要任务 职责分工 时间
印发试点方案 县经普办 7月30日前
成立试点机构,选聘"两员" 县经普办、朱家台社区 7月30日前
绘制普查区图 县经普办、朱家台社区 7月30日前
"两员"培训 县经普办 7月30日前
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 县经普办 7月30日前
编制清查底册 县经普办、朱家台社区 7月5日前
宣传相关工作 县经普办以及有关部门 试点期间
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县经普办、朱家台社区 7月30日前
开展数据审核、验收和汇总 县经普办、朱家台社区 8月5日前
上报试点总结 县经普办 8月5日前
七、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
(一)普查组织实施
部门参与普查的组织方式如何改进?有何措施?各相关专业协调中哪些环节需要进一步明确?如何充分发挥各方面参与普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普查内容
数字经济活动情况等新增表式填报的可行性和数据质量。
(三)入户登记
1.普查流程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2.如何充分调动部门力量做好单位查找和认定,对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与试点结果进行差异分析。
3.如何查找定位新业态单位,如微商、直播、直播带货等,相关单位普查数据如何普全普准。
(四)数据质量控制
1.如何确保非一套表调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不重不漏、普查数据有依有据。
2.自主填报情况下如何确保数据质量。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经济普查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不仅要演练方案,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更要锻炼队伍,提升能力。桑植县经普办、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桑植县及试点乡镇要将试点工作摆在主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全力以赴投入试点工作。
(二)精心组织,科学实施。试点乡镇、社区要选调落实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精心组织配合相关工作;要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方案》和《关于开展桑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加强业务培训,精心组织现场登记,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各环节的工作任务;要结合当地实际,以发现问题、记录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为重点,随时记录和研究普查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紧密配合,广泛宣传。县、乡镇两级要加强协调、紧密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争取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四)认真总结,形成经验。召开总结座谈会,对组织形式、调查方法、资料取得等方面,进行深入总结和分析,查找问题,提炼经验,找到对策;研究探索符合桑植实际的普查组织实施方式、方法,在2023年8月5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完成后,将本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情况形成试点工作总结上报县经普办。
桑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相关链接:桑经普办〔2023〕 2号 桑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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