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目前市统计局共设7个内设科室,下设2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即市城调队、市企调队;下设3个科级事业单位即农调队、普查中心、电子计算站。以上事业单位经费均不独立核算,由市统计局统一管理。现有市统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编制33人。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扎实做好“四经普”工作,真实准确盘点家底;强化统计调查监测,切实履行统计职能职责,全面反映高质量发展成效;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工作, 切实保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积极构建“大统计”格局;积极配合做好统计督察,确保中央决策顺利实施。
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收、支总计1483.5万元,比上年增加555.92万元,增长59.93%。原因主要是:新建办公用房和购置设备,资产增加。
2018年本年支出136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8.72%;项目支出564.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1.28%。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92%,比上年下降10.06%。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该局先后制订了《市统计局财务支出联审会签制度》、《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市统计局关于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市统计局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主要遵照省委、《张家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政厅印发的《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单独制订了,规范了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管理,上述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执行。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为802.21万元,占本年支出58.7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576.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5.85万元。
“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64万元,年初预算3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2%,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18万元,增幅69.44%,主要原因是:修理费增加。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1.89万元的54.91%,主要用于:修理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7万元的7.24%,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1)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为564.01万元,占本年支出41.28%。主要是在基本建设类项目488.5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培训支出、其他统计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等;行政事业类项目75.43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专门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纪检组长、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对全部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的使用的合法性。资金使用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财务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报帐后到财务室结算。通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结果分析如下:
1.“三公经费”变动率: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在上年“三公经费”的基础上是行厉行节约的方针,大幅压缩经费支出,达到了预期目的。
2.预算完成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没有超出年初预算。
3.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58万元的29.02 %,主要原因是网络信息化建设和购买办公设备。
4.管理制度健全性上,我局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专门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都是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的。
5.资金使用合规性上,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纪检组长和分管财务领导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上,我单位2018年度的三公经费及预算数据已经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单位网站公开。
7.职责履行:2018年度,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国家、省和市有关财经政策以及财务制度学习和理解不够透彻和深入。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由于上级交办统计调查监测任务的突发性,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和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队伍建设;
三是建军立长效机制
六、报告附表
张家界市统计局
2018年4月
附件4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填报单位:张家界市统计局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价标准 | 得分 | ||
投入(10分) | 目标设定(4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 合理:2分;较合理:1分;不合理:0分 | 1 | ||
绩效目标明确性 | 2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明确:2分;较明确:1分;不明确:0分 | 2 | ||||
预算配置(6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过程(50分 ) 过程(50分) | 预算执行 (32分) | 预算到位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部门预算数与部门决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到位率=预算数/决算数×100%。 | ≥90%:5分;每减少10%的完成率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算控制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控制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0:5分;每增加10%的调整率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结余结转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决算数×100%。
| ≤9%:5分;每增加10%的调整率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预算执行32分 | 结余结转变动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10%:5分;每增加10%的调整率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4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0%:4分;每增加5%的公用经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100%:5分;每增加1%的“三公经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90%-110%:3分;每超过(降低)10%的波动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管理(18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健全:5分;比较健全:3分;不健全:0分 | 4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完全合规:5分;其它按照以上5个要点,有1点未达到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及完整性 | 5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 5个要点实现每实现1个得1分 | 5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3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5个要点均实现:3分;有1点未达到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产出及效率(40分) | 职责履行(10分) | 工作实际完成率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全部完成年度目标得5分,按年度目标的未完成任务百分比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根据绩效办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4 | ||||
履职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 | 20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此项单位若没有产生“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从以下方面评价:①在中央、省政府考核中评为良以上;②在部门考核中被评为良以上;③在市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为优秀的;④获市级文明奖、综治奖优秀单位的;⑤全年无违反党的“八项规定”的;⑥无违反财政法规等行为的。 | |||||
社会效益 | 19 | ||||||||
生态效益 | |||||||||
行政效能 | 5 | 部门(单位)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情况。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较好的计5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90%(含)以上计5分; | 4 | ||||
总分 | 100 | 91 | |||||||
附件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张家界市统计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8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39 | 33 | 84.62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7年 决算数 | 2018年 预算数 | 2018年预算调整数 | 2018年 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7.46 | 30.59 | —— | 12.64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4.64 | 21.89 | —— | 12.02 | |||
其中:公车购置 | 0 | 0 | —— | 0 | |||
公车运行维护 | 4.64 | 21.89 | —— | 12.02 | |||
2.因公出国 | 0 | 0 | —— | 0 | |||
3.公务接待 | 2.82 | 8.7 | —— | 0.63 | |||
项目支出 | 66.93 | 55 | —— | 564.01 | |||
1.业务工作专项 | 66.93 | 55 | —— | 160 | |||
2.运行维护专项 | 0 | 0 | —— | 404.01 | |||
…… | —— | ||||||
公用经费 | 84.69 | 86 | —— | 170.36 | |||
其中:办公经费 | 15.3 | 35 | —— | 40.32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28.99 | 28 | —— | 11.23 | |||
会议费、培训费 | 40.4 | 8 | —— | 8.06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19.58 | —— | 67.48 | |||
部门整体支出 | —— | 574.45 | 654.54 | 1366.23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18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 (万元) | 投资概算 控制率 | |
841.9 | 841.9 | 100% | 500 | 568 | 113.6%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在上年的基础上是行历行节约的政策,大幅压缩经费支出,达到了预期目的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表中打“——”部分不需填写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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