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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2-28 作者:



张家界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家界市统计局

(2021年1228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全市各级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攻坚克难,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省统一制作,全国领先的1:2000调查底图数据,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历时三年,共投入1000余调查人员,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圆满完成67.05万个图斑调查任务,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耕地154.91万亩(103270.47公顷)。其中,水田98.47万亩(65645.04公顷),占比63.57;旱地56.44万亩(37625.43公顷),占比36.43。另外还有2.72万亩(1813.84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41万亩(942.20公顷),旱地1.31万亩(871.61公顷)。

全市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桑植县和慈利县,占全市耕地的77.70。我市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0.54万亩(13695.36公顷),占比13.2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1.24万亩(14161.25公顷),占比13.7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0.44万亩(46959.50公顷),占比45.4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5.06万亩(23374.82公顷),占比22.6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62万亩(5079.54公顷),占比4.92

园地36.57万亩(24380.71公顷)。其中,果园29.01万亩(19336.75公顷),占比79.31;茶园4.17万亩(2780.65公顷),占比11.41;其他园地3.39万亩(2263.31公顷),占比9.28。全市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慈利县和永定区,占全市园地的97.12

林地1096.53万亩(731020.2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998.04万亩(665361.24公顷),占比91.02;竹林地9.23万亩(6154.54公顷),占比0.84;灌木林地25.67万亩(17115.40公顷),占比2.34;其他林地63.59万亩(42389.02公顷),占比5.80。全市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桑植县和慈利县,占全市林地的72.18

草地11.22万亩(7477.48公顷)。其中,人工牧草地1.80万亩(1196.81公顷),占比16.01;其他草地9.42万亩(6280.67公顷),占比83.99。全市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慈利县和桑植县,占全市草地的97.35

湿地2.03万亩(1350.27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0.02万亩(14.76公顷),占比1.09;内陆滩涂2.01万亩(1335.51公顷),占比98.91。全市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慈利县和桑植县,占全市湿地的78.44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6.93万亩(37952.55公顷)。其中,城市用地5.18万亩(3455.33公顷),占比9.10;建制镇用地5.32万亩(3545.02公顷),占比9.34;村庄用地44.54万亩(29693.22公顷),占比78.24;采矿用地1.53万亩(1021.74公顷),占比2.6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36万亩(237.24公顷),占比0.63。全市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慈利县和桑植县,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1.63

交通运输用地17.95万亩(11969.0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0.83万亩(555.08公顷),占比4.64;公路用地5.48万亩(3650.66公顷),占比30.50;农村道路11.30万亩(7536.78公顷),占比62.97;机场用地0.34万亩(225.61公顷),占比1.88;港口码头用地13.8亩(0.92公顷),占比0.01。全市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93.47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22万亩(21477.98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7.51万亩(11671.26公顷),占比54.34;水库水面7.72万亩(5146.13公顷),占比23.96;坑塘水面3.11万亩(2076.27公顷),占比9.67;沟渠3.52万亩(2342.90公顷),占比10.91;水工建筑用地0.36万亩(241.42公顷),占比1.12。全市来看,慈利县和桑植县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6.08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区县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建设数字化政府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